父母欠百萬意外身亡 2019年父親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2018年1月17日,威海市民孫忠和妻子劉美因一氧化碳中毒去世,9歲的孫雪和1歲的孫雨成了孤兒。生前,孫忠和劉美夫妻在威海經區泊于鎮及榮成市馬道經營兩家農資經營部。有時需要對外借款,并通過預付款方式進行促銷經營。
在得知孫忠夫妻去世消息后,為索要借款,,孫雪、孫雨姐妹倆被列為被告。
,接下來的兩個月,又收到22份傳票,都是要求還債的。”
作為孫雪、孫雨的爺爺,孫建國成了處理債務清償糾紛的法定代理人。
接到傳票后,孫建國到威海市環翠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在確認了孫雪、孫雨實際情況后,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批準申請,將23個案件均指派山東博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鞏志艾承辦。
援助律師幫忙,理順案件思路
“孫建國最關心的問題,是能否為兩個孫女留下房子,確保孩子有穩定住所,方便以后學習生活。”
鞏志艾告訴記者,孫忠、劉美留下了一套尚有銀行貸款的房屋。
在掌握案件事實后,鞏志艾為孫建國進一步分析了案情,理順案件思路。
孫忠和劉美從事農資經營時,夫妻倆工作忙,兩個女兒尚年幼,孫建國老兩口平時主要負責照看孫女,不參與農資部經營。故孫建國夫妻對農資部日常經營情況并不了解,對兒子兒媳是否向他人借款及農資經營部的經營方式并不知情。
根據孫建國的陳述,承辦律師確定了答辯意見:二被告尚年幼,對于父母的經營情況并不知情,被告父母與各原告之間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也不明確,待法庭查清涉案事實后,同意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已經法庭確認的款項。
欠債總額約118萬元,房子由倆孩子繼承
由于孫忠、劉美意外身亡,作為第一順位的孫雪、孫雨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為共同被告被訴至法庭。在案件訴訟過程中,孫雪、孫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四人均明確表示放棄對遺產的繼承權,同意所有遺產由孫雪、孫雨兩姐妹繼承。
23起案件的訴訟標的額為143萬余元,經多次開庭審理,2018年5月底,最終經法庭審理判決總額約為118萬元。孫建國對案件判決結果較為滿意,明確表示認可判決結果、不提起上訴。
鞏志艾說,由于孫忠、劉美遺留的財產僅為尚有部分銀行貸款的經濟適用房及部分農藥、化肥等農資產品,而經法庭依法判決的債務總額遠超過遺產的總額。,在這23起案件中,21起進入執行階段。
“父債子還”分情況,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
2019年3月22日,,截至當前,21起案件已經全部終結執行。根據執行裁定,孫忠、劉美生前經營農資部的化肥農藥、汽車美容店遺留物品及所投保險收益等所得執行款近十萬元,各申請執行人按比例進行受償。申請執行人同意由法定代理人孫建國支付10000元后,放棄對遺留房產的處置,同意作為孫雪、孫雨分得的遺產份額。
父親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編輯:Sak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