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不立案是什么意思?
【標簽】不立案
更新時間:2021-06-01
核心提示:公安機關不立案是什么意思?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下同)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追究刑事責任時,依法不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訴訟活動。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具體介紹。
所謂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下同)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追究刑事責任時,依法不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訴訟活動。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該條規定中明示了兩項不立案制度中的內容:
(一)不立案的條件: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控告人的相關權利:包括有權知悉不立案的原因,對不立案決定申請復議的權利。,這就涉及到不立案制度中的第三個內容:不立案的法律監督權。上述三個方面的內容共同構成不立案制度的完整體系。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8-28 0
-
05-19 0
-
05-29 0
-
03-28 0
-
10-17 0
-
01-29 2
-
11-03 2
-
09-15 1
-
04-06 0
-
05-0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