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沒書面協議能定合伙嗎?
【標簽】個人合伙|書面協議
更新時間:2020-07-11
核心提示: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成立個人合伙。那么,要是沒有書面合伙協議的該怎么辦?還能認定為合伙關系嗎?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根據民法上的規定,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稱為個人合伙。但是,若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伙協議,能夠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的口頭合伙協議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的,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
成立合伙人所應具備的條件是:
1.人
按照個人合伙的規定,個人合伙的合伙人必須為自然,不是法人、組織等。
2.協議
合伙協議是合伙人為達到共同目的而在協商、自愿基礎上達成的協議,因此不管是什么合伙都需要依照合伙協議確定合伙關系。
3.出資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是不受限制的,而且出資數額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出資種類不限,既可以是實物形態的,如房屋、資金、設備、工具等;也可以是無形財產,如勞務、技術以至信譽。技術既可以是專利技術,也可以是未經專利登記的專有技術,還可以是一技之長的某種技藝。
4.經營
按照合伙的概念,合伙是一種共同經營、共同勞動的關系,在共同出資的基礎上,各合伙人都應直接以自己的行為參與合伙經營。
5.利益
合伙人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因此,如果合伙企業盈利時,應當共享。
從合伙人成立的條件看,合伙人之間最重要的不是書面協議的有無,而是有沒有實際上的合伙,實際上的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就是合伙的體現。因此,沒有書面合伙協議的,只要具備了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就是具備了合伙的條件。再由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的口頭合伙協議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的,就可以最終確定合伙關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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