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標簽】最低工資標準
更新時間:2020-04-21
核心提示:南京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南京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為1480元/月,二類區為1280元/月,高淳區、溧水區按二類區執行過渡。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詳情請看以下內容。
南京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為1480元/月 二類區為1280元/月
據從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一類區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80元/月,二類區調整為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區13元/小時;二類區11元/小時。同時,今年南京還首次規定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明確按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南京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高淳區、溧水區按二類區執行過渡
據了解,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228號),經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13年7月1日起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在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方面,一類地區從目前的1320元上調到1480元,增加160元;二類地區從目前的1100元上調到1280元,增加180元。
此次調整的一類區適用范圍為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六合區、浦口區、江寧區;二類區適用范圍為溧水區、高淳區。據南京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處長巴坤亞介紹,雖然今年高淳和溧水撤縣改區,但是今年仍按照二類區執行作為過渡,等到下次調整時,再按照一類區執行。
首次規定頂崗實習學生報酬
在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面,一類地區調整為13元/小時,增加1.5元,適用范圍為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六合區、浦口區、江寧區;二類地區調整為11元,增加1.4元,適用范圍為高淳區、溧水區。
巴坤亞處長介紹,今年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南京市首次規定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明確按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南京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主要目的是政府不主張,并要控制用人單位用頂崗實習學生代替使用勞動合同制員工,保護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巴處長表示。
勞動監察部門將加大檢查力度
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在剔除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為了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南京市人社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沒有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應送達《行政建議書》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勞動監察部門應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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