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征收依據
【標簽】房產稅
更新時間:2019-03-03
房產稅的征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從價計征,一種是從租計征。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這兩種不同方式的征稅情況:
1、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在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產所在地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補充:房產原值,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房產出租的,則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注: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的依據;投資聯營的房產,則需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房產稅征收依據;收取固定收入,則以出租房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依據。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征收依據,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在租賃期內房產稅征收依據則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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