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法庭秩序會被判多重處罰?
【標簽】擾亂法庭秩序
更新時間:2019-07-03
核心提示: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案件,允許公民自由旁聽,是現代意義上司法民主與司法文明的重要體現。因此,無論是當事人、代理人還是旁聽人員,在法庭上都應當自覺遵守法庭規則,聽從審判人員指揮。如果不遵守法庭的秩序,,將會受到一定的刑罰。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不管是在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中,達到擾亂法庭秩序的程度的一般會被處罰。
1.根據刑法第309條之規定,犯本罪的,、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 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被處罰人對罰款、 拘留的決定不服的,。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對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4-12 1
-
09-21 0
-
08-05 0
-
02-10 1
-
03-19 2
-
07-23 1
-
02-25 1
-
01-29 0
-
12-05 0
-
01-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