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超生怎么處罰?
【標簽】公務員|超生
更新時間:2020-03-23
核心提示:公務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怎么處罰?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公務員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具體有關公務員超生處罰的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公務員超生怎么處罰?
根據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對于公務員超生處罰的規定具體需要參考當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例如云南的《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違反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相關內容:
1、廣東公務員超生處罰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對超生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對超生人員,有關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不予招工、錄(聘)用;五年內不得選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和評為先進;七年內不得享受公費醫療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農村股份合作制分紅及其他集體福利。
2、北京公務員超生處罰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產假期間停止其工資福利待遇;三年內不得被評為先進個人、不得提職,并取消一次調級。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6-12 0
-
05-21 1
-
10-04 2
-
05-15 1
-
02-14 2
-
02-26 2
-
10-03 2
-
02-18 1
-
07-29 1
-
02-1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