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單獨”夫婦生二胎有生育間隔限制嗎?
【標簽】計劃生育|單獨二胎
更新時間:2021-01-18
核心提示: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3月27日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同時需注意的是湖北省對生育二胎的夫婦已取消二胎生育間隔期。具體相關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湖北“單獨”夫婦生二胎有生育間隔限制嗎?
2014年3月27日上午,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今天上午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決定公布之日起,凡是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應持結婚證、戶口薄和雙方居民身份證,向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生育證》;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將注銷其光榮證,自批準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獎勵優惠待遇,已經享受的獎勵待遇不予追回。
注意:
湖北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阮力艱表示:,是違法生育;,湖北省修訂條例之前生育,屬于行為合法,程序不合法,但可視情況進行人性化處理;在湖北省修訂條例之后生育的,則屬合法生育。需要強調的是,湖北省已取消二胎生育間隔期。
因此可知, 湖北“單獨”夫婦生二胎并沒有生育間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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