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如何辦理投靠入戶?
【標簽】入戶
更新時間:2021-01-23
核心提示:福州市投靠入戶可以分為:夫妻投靠入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無子女照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入戶等情況。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辦理投靠入戶的程序。
一、辦理投靠入戶的程序:
申請人到分局、,原籍地遷出后在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落戶
二、辦理機構:
分局、,落戶地派出所窗口落戶。
三、投靠入戶所需材料:
(一)辦理夫妻投靠入戶需要的材料:
1.夫妻雙方《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2.身份證
3.《結婚證》
4.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房產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所需材料:
1.父母《結婚證》
2.《戶口簿》
3.《房產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4.未婚子女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5.《身份證》
6.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與親生父母關系證明
7.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三)無子女照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入戶所需材料:
1.祖父母、外祖父母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本市、縣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證明
2.雙方《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3.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證》
4.被投靠方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關系及共同居住生活滿一年證明,并提供滿一年《暫住證》
5.《房產證》或產權備案證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賃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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