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離婚證可以再婚嗎?
【標簽】離婚證|再婚
更新時間:2021-03-30
核心提示: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是不能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予以登記。如果形成事實婚姻,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更多詳細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不辦離婚證可以再婚嗎?
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領取離婚證之后,說明在法律上雙方的夫妻關系已不存在了,雙方解除了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男女雙方領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離婚證后,不僅可以行使自己另選配偶的權利,而且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以任意選擇日期去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再次結婚登記。
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是不能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予以登記。如果形成事實婚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p>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 非雙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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