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租車司機不得有哪些行為?
【標簽】交通|出租車司機
更新時間:2020-01-01
核心提示:重慶出租車司機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中途甩客,車輛故障等原因不得倒客;不得在未開啟空車標志燈的情況下攬客等行為。更多具體內容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重慶出租車司機不得有哪些行為?
新修訂的《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稐l例》中對出租車司機提出12項規范。《條例》根據管理實際,對出租汽車客運及其駕駛員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增加了管理規范?!稐l例》中指出,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衣著整潔、語言文明、禮貌待客,明示服務監督卡;
2、不得在車內吸煙;
3、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他人或者繞道;
4、按照規定的計費標準收費并出具規定的票據;
5、空車標志燈開啟時,在允許停車路段不得拒載;
6、接受電話召車后,應當及時提供客運服務,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服務的,應當及時告知電召人;
7、在設有出租汽車候乘站點的火車站、機場、港口、長途汽車站等客流集散地,依次排隊候客;
8、不得中途甩客,,車輛故障等原因不得倒客;
9、不得在未開啟空車標志燈的情況下攬客;
10、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調、音響等車輛設備設施;
11、執行國家出租汽車客運服務規范、標準。
《條例》規定,如果出租車駕駛員違反上述規定中的任意一條,將面臨200元至2000元罰款,同時可能被暫扣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或責令單車停運5天到30天;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吊銷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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