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不交訴訟費會怎樣?
【標簽】訴訟費|離婚
更新時間:2020-11-07
核心提示:根據法律上的規定,,這是必須繳納的,不是可以選擇的。只不過,,擔心交了訴訟費之后自己又敗訴,那么就沒辦法拿回這筆費用,。這樣做合不合適?有什么后果?接下來讓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事實上,不管是離婚案件還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沒有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的話,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具體的法條如下:
,原告應當預交而未預交案件受理費,,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減、緩、,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還有,所謂的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對此,當事人在起訴時,: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一般來說,,那你是要按規定辦好下面幾件事的:
1、起訴狀。先準備一個起訴狀,。
2、受理。,就會給你應訴通知書。
3、材料。你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起訴書、你的身份材料、證據。
4、費用。一般的受理費用為50元,不過得根據涉及的財產狀況決定。
如果你們提起的是離婚財產糾紛的,那么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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