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有哪些義務?
【標簽】經營者的義務
更新時間:2019-06-19
核心提示:經營者有哪些義務?經營者的義務包括有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聽取意見和接受監督的義務、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經營者有什么義務?
1、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2、聽取意見和接受監督。
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3、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為了有效實現消費者的保障安全權,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于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或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表明正確使用商品或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應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不作虛假宣傳。
為了保證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的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否則就構成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具體問題提出詢問時,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在價格標示方面,商店在提供商品時,應當明碼標價。
5、出具相應的憑證和單據。
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買憑證或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由于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具有重要的證據價值,對于界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權利義務也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明確經營者出具相應的購貨憑證和單據的義務,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
6、保證質量的義務。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7、不得從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為了保證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對消費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貨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經營者在格式合同、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對消費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減輕、免除經營者損害賠償責任等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8、尊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義務。
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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