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保證擔保范圍的要賠償哪些?
【標簽】保證|賠償
更新時間:2019-07-26
核心提示:在借錢貸款抵押中,為避免借錢一方不及時還款,給出借人帶來困擾,通常會在借錢合同、貸款合同或是抵押合同上加上擔保合同,或是直接在借貸合同上注明擔保的事項。但是,如果提供擔保的,在合同約定時沒有明確擔保范圍或是范圍不明確的話要怎么辦?保證人要賠哪些?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保證人應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依《擔保法》第21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二、另外,保證擔保范圍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包括違約金。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是否包括違約金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擔保法》第21條規定,應認為擔保范圍包括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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