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程序怎么辦理
【標簽】城鄉養老保險銜接|養老保險
更新時間:2019-11-24
核心提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從2014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怎么辦理?參保人員首先應該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經審核后辦理有關手續。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僅供參考!
一、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理條件:
1、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理程序:
1、申請
參保人員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2、審核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書面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3、辦理
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4、辦結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及時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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