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人員如何申請辦理職稱評審?
【標簽】留學
更新時間:2020-01-11
核心提示:在廣州,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職稱評審的,首先要網上辦理注冊申報手續,再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提交材料。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留學回國人員如何申請辦理職稱評審。
辦理依據
廣州市政府令1999年第10號;穗人【2001】86號;穗人辦發【2006】11號
辦理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 必須在廣州市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工作;
3. 在首次申報評審時,可按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受資格條件中“學歷資歷條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著作條件”的具體數量和有關條款的限制,但需提供足以說明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學術水平的業績成果材料(外文材料應提供中文譯文);
4. 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繼續教育條件不作為評審的必備條件。
辦理程序
先在網上辦理注冊申報手續-> 本人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提交有關材料-> 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初審-> 廣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心-> 廣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心通過評審發證-> 通知取證
所需材料
1.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按現行申報要求提供材料(除上述第(三)點提到的一些可不必備的條件材料之外)。具體材料要求可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查看“專業技術人員→辦事指南”欄目;
2. 在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證明;其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學術水平的業績成果材料的真實性由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證明,或由國內三位及以上同行專家進行專業鑒定;在全球五百強企業的任職證明由我國駐所在國的使領館出具。
聯系方式
020-83543096
受理部門
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回國服務部
受理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7樓
受理時間
每年8-9月
資料轉遞途徑
個人送審→法人單位送審→主管部門審批→廣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心審批
辦理期限
每年的8月份,具體時間以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當年所發通知為準
備注
錯過回國當年申報評審的聘任問題:
對錯過回國當年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時間的留學回國人員,可由用人單位根據其所具備的條件和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聘任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職務。如下一年度申報評審時獲得該職務資格,其取得職務資格的時間可從該單位聘任時算起。
上述人員此后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按我省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政策規定執行,不受戶口、國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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