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保險事故要及時報案嗎?
【標簽】保險
更新時間:2020-07-03
核心提示:發生保險事故要及時報案嗎?交通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根據《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險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以保證及時取得認定保險事故的有關證據。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及時報案是保險事故性質認定的要求
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出險后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根據出險情況決定是否現場查勘。對于重大事故案件,保險公司一般都要前往現場,協助對保險事故的性質進行認定,核實被保險人、投保人的身份。特別是對于意外傷害事故案件,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更應及時報案,對其中涉及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身故的案件,其他單位的死亡證明有時尚不足以確認身份,保險公司需要進行身份確認。
二、及時報案有助于對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進行理賠指導
被保險人、投保人出險后,大部分人往往不知如何處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報案。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報案后,將會得到保險公司理賠專業人員的指導,理賠人員將根據被保險人、投保人出險后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決定。對于重大案件,迅速組織現場查勘;對于疾病或意外傷害需就醫案件,將會根據保險種類作出相應提示;對于就診醫院、相關醫療費用、疾病治療期間須辦理的相關手續等,告知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
三、及時報案有助于加快理賠時效
及時報案有助于保險公司盡快認定保險事故的事實,從而使保險公司理賠專業人員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保險條款作出及時的理賠決定,保障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利益。如不及時報案,將可能帶來保險事故認定困難和理賠時效延長;如保險事故不能確認還將導致拒賠。
四、及時報案的方式有:上門報案、電話報案、傳真報案、書信報案和委托報案。報案時,應注意報告以下事項:
1、直接報案人姓名、電話及與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關系;
2、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姓名、保險險種、保險金額、投保日期及保險單號;
3、出險性質、日期、地點及現狀。
要了解更多保險相關的法律經驗,請點擊:保險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7-28 0
-
07-06 1
-
04-13 1
-
02-02 1
-
04-03 0
-
05-04 2
-
04-22 0
-
01-15 2
-
07-14 2
-
03-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