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學生醫保的報銷范圍是怎樣?
【標簽】醫保
更新時間:2019-04-17
核心提示:武漢學生醫保的報銷范圍是怎樣?學生居民醫保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支付范圍和標準參照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學生居民醫保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支付范圍和標準參照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超出目錄范圍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什么是住院起付標準?
住院起付標準是指大學生醫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規定應由個人先負擔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標準的費用由個人自付。
住院起付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療機構200元;
(2)二級醫療機構400元;
(3)三級醫療機構800元。
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大學生兩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標準減半;大學生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轉診住院的,視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級別醫療機構轉診的,要補齊住院起付標準的差額。
住院起付標準以上的費用醫保基金按什么比例支付?
在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醫保基金的支付比例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8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70%;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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