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施工的索賠
【標簽】項目索賠
更新時間:2021-03-18
?? 《合同條件》第31條中規定,“……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在怕損失……”,此就是說,業主可以向乙方提出的索賠。在此類索賠中,甲方往往處于主動地位,可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用留置乙方材料設備的方法作為抵押。
那么,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哪幾方面的索賠呢?
首先,工程質量索賠。這類索賠通常表現為,要求乙方對有缺陷的產品進行修補;要求乙方不能通過驗收的產品進行返工;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復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等。 其次,工程進度索賠。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了工程竣工日期,除在合同執行中甲方代表已批準的延長工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日期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內容。否則,甲方就會提出索賠。
最后,工程保修款。工程保修款是工程竣工階段后的保修制約,當保修期內工程質量有問題時,甲方通知乙方限期內修理。否則,甲方可以請其他人員修補,并預扣乙方的保修款支付外請人員進行修補的一切費用。
上面談的是有關甲方索賠方面的管理,下面著重介紹項目經理的反索賠管理,即索賠的預防與反擊。在索賠管理策略上表現為防止被索賠,使對方找不到索賠的機會,在工程管理中體現為簽署嚴密的合同條款,避免己方違約。反索賠分為預防性反索賠和反擊性索賠。預防性反索賠又包括簽定有利于自方的合同;認真履行合同,防止自己違約;發現自己違約,應及時補救,減少損失;雙方都有責任時,首先提出索賠,反擊性反索賠包括反駁對方的索賠要求;用提出索賠平衡索賠。 綜上所述,索賠和反索賠都是相伴而行的,既然不可避免,那么就應努力把它們解決好,雙方在解決索賠和反索賠時,應做到以下幾點:認真履行合同,完成合同責任;遵守“誠信原則”考慮雙方利益;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著眼于重大事件,加強索賠審查,著眼于實際損失。
認真做好索賠和反索賠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自身利益,每一個工程既求完美,又求滿意,這是雙方唯一的目標。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8-04 1
-
04-27 2
-
10-31 1
-
01-09 0
-
06-09 2
-
02-16 1
-
04-24 2
-
01-05 0
-
02-13 1
-
10-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