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醫療救助的人員有哪些?
【標簽】醫療救助|社會救助
更新時間:2021-04-05
核心提示:哪些人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制度是保障醫療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政策。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的人員主要有三類,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其他符合規定的特殊困難人員等。以下內容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人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供養人員;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法律快車小知識:
一、申請醫療救助的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醫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
2、審批
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醫療救助,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辦理。
二、醫療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1、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2、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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