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可以辦理公證?
【標簽】公證
更新時間:2020-10-11
核心提示: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公證機構能為哪些行為進行公證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中國公證機關辦理下列公證行為:
1、證明合同(契約)、委托、遺囑等法律行為。
2、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3、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4、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并不一定發生法律后果,但為避免日后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5、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6、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準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采取措施,保全證據。
7、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8、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9、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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