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擔任辯護人?
【標簽】辯護人
更新時間:2021-02-20
核心提示:哪些人可以擔任辯護人?可以擔任辯護人的有: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辯護人。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定,辯護人的范圍包括:
1、律師。
律師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師資格,并且經過登記注冊,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雖然取得律師資格但未登記注冊的,仍不得以律師身份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
另外,律師法第13條規定:國家機關的現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期間,不得執業。同時該法第36條規定: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現役軍人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請軍隊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師作為辯護人。
外國人、無國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師辯護的,只能委托中國律師作為辯護人。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鑒于我國當前的律師隊伍尚不能完全滿足實際需要,為了有效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工會、婦聯、共青團、學聯等群眾性團體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可以推薦公民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辯護人。
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實際上擴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選擇范圍,因為除了監護人不再限定近親屬,而是親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辯護人。這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及時委托到辯護人,解決請律師難的問題和及時有效地維護其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
律師、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委托為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身份證明和辯護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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