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需要什么條件?
【標簽】申請國家賠償|條件
更新時間:2019-07-08
核心提示:申請國家賠償需要什么條件?條件包括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國家賠償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復議程序。
(6)屬于法定的國家賠償范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7)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賠償請求人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申請書應當寫明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時間。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入筆錄,并填寫《口頭申請賠償登記表》一式四份,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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