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靠上海市配偶戶口?
【標簽】戶口
更新時間:2019-02-12
核心提示:外省市人員投靠上海市配偶戶口要準備好入戶申請書、身份證明等申請材料,、審核,。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外省市人員投靠上海市配偶戶口的申請事項。
外省市人員投靠本市配偶戶口
一、審批機構:
、審核,。
二、審批條件
(一)準予批準的條件
1、符合遷滬落戶相關政策的人員;
2、申請材料齊全、手續完備。
(二)不予批準的情形
1、不符合遷滬落戶相關政策;
2、申請材料不齊全;
3、申請人在戶口申報事項中有違背事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并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征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委托書應寫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征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特殊情況需出具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特殊情況需提供辦理申請、變更房地產權證的全部申請審批材料包括合同等);
(6)經民政部門審核過的材料須附該部門的審核手續;
(7)少數民族人員,還須提供少數民族身份的有效憑證;
(8)申請人的父母若原為本市知青、支內、支邊外遷的,須提供其父母知青、支內、支邊的依據及父母子女關系的原始憑證(如:父母結婚證、老戶籍資料、職工登記表、兄弟姐妹來滬審批資料等);
(9)申請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注明:姓名、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10)申請人在當地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服務卡等無業憑證、與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及當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出具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起止日期的證明”和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帳單等原始憑證、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11)申請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子女情況的證明,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2)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目前婚姻狀況的證明等);
(13)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14)申請人配偶的全戶戶籍資料,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來滬的需附上來滬落戶的審批材料;
(15)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的原始憑證(必要時還需出具其母親在醫院的產前檢查、分娩記錄的憑證和與其父母有無血緣關系的司法鑒定),其子女的就學情況原始憑證(如:畢業證書、學籍卡、目前就讀證明等);
(16)需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審批期限
除當場辦理戶口登記手續外,,。,。
五、收費標準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10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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