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怎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標簽】婚育
更新時間:2020-06-16
核心提示: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對象是擬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歲育齡婦女,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受理辦理。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知識內容。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便于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免費向流動人口提供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政策咨詢、避孕藥具、孕情、環情、病情檢查,以及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一、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條件: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歲育齡婦女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或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齡婦女需提供孕檢證明或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證明。
三、辦理流程:
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
為方便群眾,當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計劃生育干部等他人辦理《婚育證明》。
四、受理機構:
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
五、辦理時限:
對于材料齊全,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充材料的辦理《婚育證明》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受理,并當場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況的基礎上,辦理《婚育證明》,已婚育齡婦女還需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生殖保健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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