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財產會怎樣?
【標簽】執行
更新時間:2020-07-21
核心提示: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財產會怎樣?根據法律的規定,、裁定執行,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拘役或者罰金。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第313的解釋》規定,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損毀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屬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惡意串通轉移財產的,受讓人不能構成善意取得,無法取得財產的所有權。
善意取得要滿足的條件: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善意取得中的“善意”是指不知情,既行為人在為某種民事行為時不知存在某種足以影響該行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種心理狀態。如果受讓人為惡意則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所有權。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受讓人須通過有償的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以受讓人有償取得動產為前提。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須占有由讓與人轉移占有的動產因為動產所有權的轉移是以交付動產區分所有權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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