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不講真實姓名怎么處理?如何消除姓名被冒用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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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5-24
有犯罪記錄,不僅影響政審,考不上公務員等,還影響其他日常正常生活。自己從來沒有犯罪,名下竟然有犯罪記錄,那么如何消除犯罪記錄?冒用他人姓名,不講自己真實姓名,該怎么處理?根據上述問題,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解答。
一、冒用他人姓名有何后果?
冒用他人姓名,進行婚姻登記、注冊賬號、辦理貸款、開銀行卡和信用卡等,這些冒用他人姓名,侵害民事權益的,承擔侵權責任,比如停止侵害、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方式。(根據侵權責任法第2條和第15條相關規定)
二、冒用他人姓名,不講自己真實姓名,該怎么處理?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先行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6款規定)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0條規定)
司法機關無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能否進行起訴、審判?可以的。刑事訴訟法第160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
三、姓名被冒用有犯罪記錄,怎么消除?
被冒用者發現自己有犯罪記錄,,,寫刑事申訴書,,為自己恢復名譽。,。之后經過重新開庭審理,,對冒用姓名的罪犯予以更正姓名。經過一系列法定程序,、恢復名譽。
民法總則規定了,我們享有姓名權的權利,侵害民事權益,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然而冒用他人姓名的,則需要承當相應的刑事責任。被冒用姓名者可以通過司法機關消除不屬于真實存在的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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