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辯護有哪些情形?
【標(biāo)簽】指定辯護
更新時間:2020-08-03
核心提示: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quán)利,順利參加其是否構(gòu)成犯罪、如何處罰的審判活動,,指定律師或其他公民為被告人進行辯護。在我國,適用指定辯護的具體指哪些情形呢?下面由法律經(jīng)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一、:
1、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3、,。
二、:
1、一案有數(shù)個被告人,其中只有一個人或幾人委托辯護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
2、被告人為外國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
3、,沒有委托辯護人,。
4、,被告人不懂普通語又沒有委托辯護人,。
5、年老體弱又反應(yīng)遲鈍的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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