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小區物管有權斷業主水電氣嗎?
【標簽】物業管理|水電氣
更新時間:2020-05-08
核心提示:根據新出臺的《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用戶欠繳物業管理費用或者其他原因為由中斷用戶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具體有關廣州小區物管是否有權斷水電氣的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廣州小區物管有權斷業主水電氣嗎?
《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作出了明確規定:
1、物業服務企業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水電周轉金等額外費用,但可以根據雙方約定向專營服務單位收取勞務費。
2、專營服務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費用,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有關費用而停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
3、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政府明確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與水電費和其他專營服務費繳交相關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
4、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用戶欠繳物業管理費用或者其他原因為由中斷用戶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
??? 由此可知,在廣州,根據相關規定,小區物管是無權對業主斷水電氣的。
相關內容:
物管費調價須業主“雙過半”通過
《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業主大會成立之前需要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上一年度物業項目經營情況和調價方案進行審計,取得審計報告;在小區公告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事項,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區、縣級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價方案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表決通過,表決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在小區公示6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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