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
【標簽】辭職|扣留檔案
更新時間:2021-05-03
核心提示:辭職后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辭職后用人單位有權扣留離職員工檔案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所以,用人單位無權扣留離職員工的檔案。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以員工在離開公司時不補交培訓費、不退住房、未繳納違約金等各種借口為由扣留員工的檔案不放,并且不給當事人辦手續,殊不知企業采取的這一做法并不合法。
??? 如果員工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企業的損失,用人單位應該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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