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補領婚姻登記證?
【標簽】婚姻登記
更新時間:2019-06-11
核心提示:在東莞,涉外婚姻的男女補領婚姻登記證,。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涉外婚姻如何補領婚姻登記證。
所需材料:
涉外補領婚姻登記證:
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集體戶口的還需帶首頁復印件);
(2)3張大2寸(長寬6cm×4c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紅底或藍底)(補領結婚證)或各提交2張2寸(長寬3.5 cm×4.5cm)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紅底或藍底)(補領離婚證);
(3)加蓋原婚姻登記機關或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或《檔案遺失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外國人應當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辦理時限:
結婚證、離婚證等在婚姻狀況持續期間長期有效,無需年審等。當事人離婚后,結婚證在辦理離婚時失效。當事人辦理復婚后,離婚證在辦理復婚后失效。
辦事窗口:
東莞市婚姻登記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
22220199,監督電話:22220358,
監督電話:
: 22832527
收費標準:
常見問題解答:
辦理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關于規范我省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工作的意見(暫行)》、《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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