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涉外離婚登記如何進行?
【標簽】離婚登記
更新時間:2020-11-12
核心提示:在東莞,涉外婚姻的男女要辦理離婚登記的,。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東莞涉外離婚登記如何進行。
事項名稱:
涉外離婚登記
主管部門:
辦理對象:
面向個人
辦理條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所需材料:
涉外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A4規格復印件各一份,集體戶口的還需帶首頁復印件);
(2)各提交2張2寸(長寬3.5 cm×4.5cm)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紅底或藍底);
(3)本人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辦理離婚登記的外國人除要提交本人結婚證外,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取號,
2、申請人提交相關證照材料,
3、婚姻登記員審查證照材料
4、申請人填寫相關聲明書
5、婚姻登記員打印處理表、證書
6、申請人繳納費用
7、婚姻登記申請人宣誓
8、頒(發)證書
辦理時限:
結婚證、離婚證等在婚姻狀況持續期間長期有效,無需年審等。當事人離婚后,結婚證在辦理離婚時失效。當事人辦理復婚后,離婚證在辦理復婚后失效。
辦事窗口:
東莞市婚姻登記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
22220199,監督電話:22220358
監督電話:
: 22832527
收費標準:
每對收取工本費9元。
常見問題解答:
辦理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關于規范我省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工作的意見(暫行)》、《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等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1-25 1
-
10-17 0
-
04-04 0
-
03-31 0
-
12-06 1
-
02-03 0
-
07-03 2
-
11-20 0
-
05-19 0
-
04-2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