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轉租的注意事項
【標簽】轉租
更新時間:2020-11-28
核心提示:我們在外租房,要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而如果租房合同沒有到期,又因為自身原因不能繼續租的,可以與房東協商將房子轉租。那么房子轉租要注意什么事項?下面就由法律快車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轉租房子要滿足的條件
(1)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
(2)轉租合同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3)轉租合同具有附隨性,其約定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約束條件。而且,在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什么是二房東?
二房東其實就是指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后,又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承租人。:采用以當事人同意為衡量轉租是否合法的標準,轉租經出租人同意的,為合法轉租,除此之外為非法轉租。
二房東擅自轉租的法律后果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權
根據《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據《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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