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年一直不領結婚證還可以補領結婚證嗎?
【標簽】補辦結婚登記
更新時間:2020-05-02
核心提示:結婚2年了一直沒辦結婚證,現在還可以去補辦結婚證嗎?首先,補辦結婚證與補辦結婚登記在本質上就已經有很明顯的區別。對于這種情況,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辦理結婚登記須知:
1、并不是所有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均可補辦結婚登記。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主體必須是已經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而只是欠缺法定結婚形式要件的男女雙方。
應當注意的是,補辦登記和程序與一般的登記程序是相同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2、補辦婚姻登記的婚姻關系效力具有溯及力。
補辦登記的婚姻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也就表明它不僅認可事實婚姻關系在補辦登記后的合法婚姻效力,而且對補辦婚姻登記前的事實婚姻關系也予以認可。
但是,對補辦登記前婚姻效力的追溯及認可,是以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而不是溯及到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時,因為男女同居可能會有一方或雙方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不能將這時的同居關系按具有婚姻效力對待。
(二)補辦結婚登記與補辦結婚證的區別
補辦結婚證與補辦結婚登記在本質上就已經有很明顯的區別。但是要從具體來說的話,就要從以下幾點一一說起了。
第一、針對的對象不同。
新婚姻法增加的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實質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
補領結婚證是指那些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但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為其補發結婚證的人。
第二、辦理的程序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于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補領結婚證并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第三、婚姻效力的起算時間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補領結婚證,其婚姻關系的效力從原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
第四、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含義不同。
雖然補辦結婚登記效力可以追溯到兩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時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求),但該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結婚證上體現,補辦登記發出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當事人補辦登記當天的日期,如果日后當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現爭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確認該婚姻發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時間。
補領的結婚證則應根據結婚登記檔案在“登記日期”欄填寫原辦理登記的日期;另外,,補領結婚證就在結婚證備注中注明:“結婚證遺失,補發此證。XXXX年XX月XX日(補發日期)”。
(四)補辦結婚登記的程序
1、申請。
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黑墨水鋼筆填寫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并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后,逐項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條件。譬如,雙方有沒有達到法定婚齡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3、領取結婚證。
經過審查后,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準予登記。你們需同時到場,就可以領到一張大紅的結婚證書了。
結婚登記,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結婚儀式是無法代替的。同時還得提醒你的是,登記前必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次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這是邁向優生的第一步,也是給自己一次全面系統的健康檢查,有益無害。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4-26 0
-
09-30 1
-
03-03 0
-
04-13 2
-
01-25 1
-
01-09 1
-
02-28 0
-
09-23 0
-
11-13 0
-
03-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