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標簽】高溫補貼
更新時間:2021-02-11
核心提示: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發放時間:7-9月,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天8元。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發放時間:7-9月
湖北2013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天8元
按照湖北省高溫津貼標準規定,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35℃以上高溫天氣仍在室外作業的勞動者,每人可獲每天8元的高溫津貼,37℃以上暫停室外工作,津貼按實際工作日計算,不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執行時間為每年7、8、9三個月,并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據悉,高溫津貼標準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去年武漢市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資料數據顯示,武漢平均每年超過高溫日(35℃以上)有20.8天。這意味著,武漢勞動者今夏可拿到166.4元左右的高溫費。
建筑工和環衛工兩大群體是武漢戶外作業的主要人群,數量超過40萬人。針對這兩大群體,武漢市安委會提醒,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武漢高溫補貼仍暫按原標準每年7、8、9月,每人每天8元
昨天,《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通知》公布以后,引起市民關注。市人社局相關人士稱,新規政策更為細致,。不過在未出臺的高溫津貼標準前,我市仍將執行去年標準。
按我市有關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執行時間為每年7、8、9三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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