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標簽】同居財產
更新時間:2021-03-26
核心提示:戀愛男女同居的現象現在已經很普遍,隨著同居行為的產生,因同居也產生了很多財產上的糾紛等問題。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介紹同居期間財產該如何分割以及同居關系怎樣解除。
(一)同居關系析產糾紛怎樣?如何解除同居關系?
1、無配偶者之間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自行解除即可,無須經任何部門辦理手續;
2、有配偶者之間或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形成同居關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間形成了共同財產,因分割共同財產發生糾紛并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系析產糾紛做出處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因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糾紛并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做出處理;
5、無配偶者之間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雙方當事人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無須向人民法院起訴;
6、因同居關系所產生的財產糾紛和子女撫養等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
7、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雙方以借款等形式確定賠償金,一方起訴主張另一方支付該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解除同居關系時財產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2、這里需要明確的是按共有財產處理的僅為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資配置的財產,也就是同居期間一方的個人財產仍歸一方所有,無法分清權屬的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
3、《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應根據對共同財產的貢獻大小,出資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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