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傷醫療費如何申報
【標簽】工傷
更新時間:2020-03-16
核心提示:在東莞,,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在醫療終結并辦結勞動能力鑒定有關手續后,到相關部門申報工傷醫療費。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東莞工傷醫療費如何申報。
申請材料
1、工傷醫療費結算檔案表;
2、《工傷認定書》(存檔聯);
3、《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書》;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一寸照片1張;
5、有效疾病診斷證明;
6、協議機構出具的工傷醫療費收據(發票)及費用明細清單;
7、相關醫療檢查報告復印件,出院小結;
8、門診治療的,需提交門診病歷本復印件、社會保險專用處方聯;
9、需安裝康復器具的,需提交《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書》復印件或康復器具審批表、康復器具裝配機構出具的康復器具裝配發票;
10、待遇領取人(單位或工傷職工、直系親屬)的銀行帳號資料;
11、商業保險或民事賠償結果;
12、領取待遇須提供的其他資料。
辦事程序
1、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在醫療終結并辦結勞動能力鑒定有關手續后,及時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手續并領取《醫院現金單收件回執》;
2、領取結果:申請人接到通知后,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領取《東莞市工傷醫療自費項目清單》(沒有自費項目的,不用領取結果)。
辦理時限
經審核資料齊備的,自辦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相關表格下載
《工傷醫療費結算檔案》、《工傷醫療費結算檔案填表樣版》
溫馨提示
因工死亡工傷職工的醫療費申報連同工傷待遇申領手續一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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