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如何收養繼子女?
【標簽】收養
更新時間:2021-05-03
核心提示:在廣州,有子女的繼父或繼母的廣州市民可以收養因再婚帶來的繼子女。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廣州市民如何收養繼子女。
辦事依據:
《關于修改<中國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修正,第二章收養關系的成立,。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辦事條件:
一、辦理收養登記的對象:
經生父母同意送養的繼子女。
二、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有子女的繼父或繼母可以收養因再婚帶來的繼子女。
所需材料:
一、收養人:
1、收養繼子女申請表(單位或戶籍地居委會蓋章);
2、戶口簿、身份證;
3、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4、收養人情況證明(單位或戶籍地居委會蓋章);
5、收養人生育狀況、子女狀況證明(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蓋章);
6、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檢查證明;
7、近期與被收養人合照證件相。
二、送養人:
1、送養親生子女申請表(單位或戶籍地居委會蓋章);
2、戶口簿、身份證;
3、離婚證或喪偶證明;
4、生父或生母同意送養意見(需辦理公證);
5、與當地街(鎮)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生育規定協議書;
6、被收養人成長報告;
7、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被收養人身體檢查證明;
8、近期證件相片。
辦事程序:
一、在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
二、收養人申請辦理收養登記時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夫妻共同收養子女,一方不能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的,須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收養書。如果不能到場的一方是華僑,委托收養書還須經其居住國外交部門或外交部門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被收養人必須親自到場。
三、收養人須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其內容包括收養的理由和目的;不虐待、不遺棄被收養人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保證。
四、收養人須親自到場簽名領取《收養登記證》。
受理部門:
受理地點:
中國公民在廣州市越秀、海珠、荔灣、白云、天河、黃埔、蘿崗、南沙等8區收養子女的,;中國公民在廣州市番禺區、花都區、從化市、增城市收養子女的,。
聯系方式:
:廣州市西湖路99號 020-83333443
番禺區:番禺區市橋街海傍路38號 020-84831293
花都區:花都區新華鎮公益路35號 020-36912003
從化市:從化市街口街城南路87號 020-87968422
增城市:增城市荔鄉路民生街1號 020-82643226
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辦理期限: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從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費標準:
不收費
備注:
收養關系的解除: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10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系;養父母與成年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收養關系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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