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如何寫?
【標簽】醫療事故
更新時間:2019-07-17
核心提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格式:一、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業、住址、電話等);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三、申請事項;四、事實和理由;五、證據材料。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格式:一、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業、住址、電話等);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三、申請事項;四、事實和理由;五、證據材料。
醫療鑒定的時間期限:
負責組織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也就是說如果是現在申請鑒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后60日內應該拿到鑒定書。
醫療事故的鑒定部門: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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