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計算方法及用人單位違法的解決途徑
【標簽】工資
更新時間:2020-06-12
1、按勞動法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 104 天/年,法定節假日為 11 天, 并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日)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節假日)=250 天 季工作日:250 天÷4 季=62.5 天/季 月工作日:250 天÷12 月=20.83 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 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 (實際工作時間-8 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 ×200%(周末加班工資按 2 倍計算)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法定假日按 3 倍計算)
2、按上述規定的工資應為:
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應為:約定的月工資 ÷21.75 天×加班天數
平常加班 12 小時的工資:日工資÷8 小時×12 小時×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資:日工資÷8 小時×13 小時×200%
3、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規定支付工資,屬于克扣勞動者工資的違法行為, 解決辦法有三:
第一,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 他們會依據 《勞 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 30 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 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 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 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 6 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 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不用擔心。
4、 辭職理由建議參照勞動合同法第 38 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 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 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 會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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