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承租房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標簽】離婚|分割
更新時間:2019-09-11
【案例簡介】
李先生于2003年在單位申請了一套承租房,2008年李先生與王女士離婚,在離婚協議中雙方約定該房為王女士所有,但是房租一直在李先生的工資中扣除。2009年王先生單位以王先生違反單位的相關規定為由,通知李先生讓王女士從租賃的房屋中搬出,不然就要收回承租房。李先生幾次與王女士交涉未果,李女士以協議中房子歸她所有為由不搬出此房,?
【法律分析】
此案例涉及到單位的承租方雙方離婚時能夠分割,簽訂的離婚協議時候有效等法律問題?
(一)首先此房產是王先生承租的單位的公房,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王先生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因此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關于處分該房產的協議是無效的
(二)如果李女士堅決不搬出房屋,,要求李女士搬出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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