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標簽】外商投資
更新時間:2019-12-27
核心提示:北京市為鼓勵外商投資,對外商投資實行多項優惠政策,包括經營權十年以上的,征繳24%的企業所得稅;新技術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等。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北京市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
北京市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
1、北京市享受沿海開放城市的有關政策。主要包括:在北京市行政轄區內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企業所得稅減按24%的稅率繳納,并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繳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2、外商在北京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含海淀園區、昌平園區、豐臺園區和土地信息產業基地)內興辦的經認定的新技術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從領取營業執照起,享受3年免繳企業所得稅、3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3、對生產經營地點設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繳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4、除此之外,北京市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還有:
(1)、對投資興辦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經國家稅務局批準,在2年免3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期滿后,在10年內,可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所得稅。
(2)、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屬于技術密集、知識密集的項目,外商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時間長的項目,以及能源、交通項目,報經國家稅務局批準,可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被評為先進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到期后,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延長3年減半繳納;產品出口企業,所得稅減免到期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全部產品產值的70%以上的,可按現行稅率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4)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和產品出口企業免繳地方所得稅;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得年度起5年免繳地方所得稅,5年減半繳納地方所得稅。
5、除了稅收優惠外,外商還可以通過競買、投標或協議的方式有償取得北京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期限根據其用途不同,最短40年,最長70年;外商可以投資經營房地產業,其房屋可以向境內、境外企業或個人出售、出租、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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