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協議與合同有什么不同
【標簽】遺贈|撫養協議
更新時間:2021-04-04
遺贈撫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撫養人之間所訂立的關于遺贈和扶養關系的協議,這一協議是我國《繼承法》中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項特殊規定,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巨大的作用,是這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從本質上講,遺贈撫養協議是一個合同,因而具有合同的法律特征,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歸納起來,二者有如下的差別:
1、遺贈撫養協議有自己的特定的主體,特定的標的。特定的主體是撫養人和被扶養的人,其他與遺贈撫養協議無關的任何人都不得成為遺贈撫養的人,其他與遺贈撫養協議無關的任何人都不得成為遺贈撫養協議的主體;特定的標的是一方接受他方供養,讓與自己的財產,另一方盡生養死葬的義務,有接受遺產的權利。
2、遺贈撫養協議在權利義務產生的時間上與一般合同不同。撫養方所盡的扶養義務和他要取得的遺產權利在時間上間隔很長,而一般合同有即時清償的,也在過一段時間才履行的。一般而言,權利與的享有與履行是同時的,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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