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傷醫療費用待遇如何申請
【標簽】醫療保險
更新時間:2019-05-02
核心提示:在中山市,職工和用人單位申請工傷醫療費用待遇的,需要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傷保險科辦理。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中山工傷醫療費用待遇如何申請。
一、辦理條件:
㈠已參加工傷保險;
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二、所需材料:
㈠《中山市工傷醫療費用待遇申請表》;
㈡《工傷認定決定書》、《舊傷復發確認書》、《繼續治療確認書》、《輔助器具確認書》(及《中山市工傷職工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申請表》)或《工傷康復確認書》;
㈢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要復印正反面);
㈣醫療費用收費收據或發票正本(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另有用途請事先自行復印);
㈤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住院)、病歷(門診)、費用明細清單;
㈥用人單位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超過工傷事故發生時間30日的,需提供《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㈦工傷職工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需提供《放棄勞動能力鑒定聲明》;
㈧因本市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上級定點醫院的,需提供《市外轉診審批表》;
㈨因交通事故或意外傷害造成工傷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警回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協議書》、;
㈩工傷職工本市銀行賬戶正本及復印件一份或用人單位銀行賬戶(開戶銀行對賬單或開戶資料)復印件一份。
三、辦理地點:
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傷保險科
四、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五、辦理程序:
㈠經評定為5-10級傷殘或放棄勞動能力鑒定的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持相關所需資料到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辦理(地址及電話可咨詢12333),經評定為1-4級傷殘工傷職工及工傷死亡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近親屬持相關所需資料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傷保險科辦理(地址:中山三路26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電話:88336300);
㈡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傷科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收齊相關所需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審核相關工傷醫療費用待遇,送達《中山市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決定書》給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近親屬,用人單位受托人、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近親屬簽收工傷醫療費用、工傷康復費用或輔助器具費用等待遇。
六、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及《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七、相關表格:
《中山市工傷醫療費用待遇申請表》
八、辦理方式:
前臺辦理
九、注意事項:
㈠用人單位需提供本單位地稅征收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資料(同時需提供開戶銀行對賬單或開戶資料復印件),地稅開戶銀行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可另提供與參保單位名稱一致的本市六大銀行賬戶(工商、農業、交通、建設、中國、廣發銀行),用人單位的確沒有六大銀行賬戶的方可使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為廣東發展銀行的必須提供證件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其他銀行的不需要提供;用人單位銀行賬戶以個人姓名開戶的必須提供其身份證號碼;
㈡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近親屬提供的銀行賬戶(可結算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卡,銀行卡不含信用卡和貸記卡)必須是本市六大銀行(工商、農業、交通、建設、中國、廣發銀行),且工傷職工的姓名與銀行戶名必須一致(工傷死亡的除外);
㈢參保號為社會保障卡卡號的前8位數字;
㈣以上所需資料為正本及復印件一份的,需交驗正本,復印件需要使用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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