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收費將減繳,最高達85%
【標簽】專利
更新時間:2020-07-02
核心提示:專利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是對個人辛勤勞動成果的認可,同時也能夠避免他人剽竊成果。但是,按照規定,申請專利需要一項不菲的專利維護費用?,F在,根據最新下發的,即將在9月1號起施行的《專利收費減繳辦法》規定,申請專利收費將減繳,大大減輕企業和個人專利申請和維護負擔。那么,根據最新辦法,專利申請費用是怎樣減繳的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可以請求減繳的下列四類專利收費:
1、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4、復審費。
二、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需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之一: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2、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三、實際減繳的具體標準:
在減繳標準方面,《辦法》明確,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上述四項收費的85%。
四、實際減繳的年限:
按照最新的規定,為了減輕專利權人的后期維護費用,專利人能夠享受費用減繳的期限從之前的3年延長至6年,即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自取得授權起的6年內,均可享受減繳專利年費的優惠。
五、不予批準的專利收費減繳情形:
1、未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收費減繳請求書的;
2、收費減繳請求書未簽字或者蓋章的;
3、收費減繳請求不符合申請人條件或申請費用不在減繳范圍內的;
4、收費減繳請求的個人或者單位未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的;
5、收費減繳請求書中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發明創造名稱,與專利申請書或者專利登記簿中的相應內容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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