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鈔后再花出去違法嗎?
【標簽】假幣|假鈔
更新時間:2020-04-13
核心提示:不少人都有收到過假鈔的經歷,收到假鈔后是自認倒霉把假鈔銷毀,還是上交到相關機構,還是繼續把它花出去呢?很多人都會選擇第三種方式。那么誤收到假鈔后再把它花出去是否合法呢?以下由法律快車法律經驗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收到假鈔之后再花出去違法嗎?
根據規定,任何偽造、變造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幣),以及購買、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都是嚴重破壞我國金融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走私、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
《人民銀行法》規定,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
同時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更是規定了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4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總面額在5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的,屬于“數額巨大”;總面額在20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因此,收到了假鈔之后再花出去,即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若使用的假鈔總面額達到4000元以上,則構成使用假鈔罪,應該給予刑事處罰。若沒有達到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則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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