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二胎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標簽】生二胎
更新時間:2019-07-15
核心提示:南昌市要生二胎需要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定,并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可以生二胎的情形。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即生二胎的情況有: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后,可以懷孕并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1個子女的。
(二)獨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個子女,該子女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四)一方為革命烈士親生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只生育1個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采礦作業5年以上,并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只生育1個女孩的。
(六)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居住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個子女的。
(七)歸僑、僑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同胞,其子女均在國外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定居的。
(八)雙方均系華僑,一方回國時間在6年以內,只生育1個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雙方均為農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個女孩的;
2.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家結婚落戶只生育1個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準許1人;
3.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其父親或者母親亦無兄弟姐妹,只生育1個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無子女并已喪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個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二、注意事項:
1、除一中第(二)項、第(七)項規定外,再生育一胎婦女的年齡不得低于25周歲;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婦女的年齡超過28周歲的,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可縮短至2周年。
2、雙方原均為農民,后轉為城鎮戶籍,屬本人要求轉的,自轉為城鎮戶籍之日起1年內可按農民對待,依法辦理《再生一胎生育證》;屬政府統一安排轉的,自轉為城鎮戶籍之日起3年內可按農民對待,依法辦理《再生一胎生育證》。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09-22 2
-
01-07 1
-
07-27 0
-
10-14 0
-
01-17 1
-
05-14 1
-
08-01 1
-
10-23 0
-
12-15 2
-
03-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