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辦理臺灣通行證
【標簽】行政
更新時間:2020-03-16
核心提示: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申請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簽注應該如何辦理?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辦理條件
(一)深圳常住戶籍居民。
(二)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補發證件:
1、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的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
2、證件內頁用完。
3、證件遺失、損毀
二、辦理機構: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三、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加具主管單位意見或提交審查批件,申請表照片加蓋單位騎縫章),申請人淺藍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規格為48mm×33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二)首次申請、換發、補發赴臺證件或所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廣東省外簽發且首次在深圳申請簽注的,須提交經省廳照片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照片回執(新辦證件的相片要與該回執一致)。
(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如申請人尚未取得我市簽發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憑我市簽發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辦理回執(回執上須貼相片并加蓋派出所公章)申請。
(四)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提交該通行證原件,通行證有效期須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1個月以上。
(五)申請換發、補發證件,還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本人證件損毀說明書。
2、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情況說明。
(六)其他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提交的證明材料。
四、費用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每證30元;加注每項次20元一次;簽注每項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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