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登記一定要親自去嗎?
【標簽】收養
更新時間:2020-03-11
核心提示:辦理收養關系,收養關系的當事人一定要親自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登記嗎?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
辦理收養關系登記需要雙方親自到民政部門辦理成立收養關系手續。夫妻共同收養也應該是夫妻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因故未能親自前往,也應出具書面委托書。言下之意,收養登記手續是需要親自辦理。夫妻共同收養,一方務必親自到場,而另一方務必出具書面委托書。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四條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收養繼子女時,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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