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孩子有什么好處
【標簽】香港|生孩子
更新時間: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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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到香港生孩子可以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基本法》第24條規定,出生嬰兒的父親、母親一方或雙方必須是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是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本港連續居住7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其子女才可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然而,2001年7月20日,,內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莊豐源擁有居港權。香港屬于英美法系,實行判例法制度。這個案例就被普遍適用,也就是說,凡是以后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均可以根據這個判例獲得香港居民權。
二、可以享受香港的優厚的福利和發達的教育。
香港福利之好,遠非大陸所及,即使大陸最發達城市,福利也遠不如香港好。在香港,一個孩子剛生下來,如果屬于福利救助對象,每個月就可以領到數千元的救助款,一家三口的生活靠這點福利,在香港也可以勉強生活。教育自不必說,從上幼兒園開始就不用交納學費等費用,只需要交納每個月的教材費。到上大學的時候,香港的大學水平也遠遠超過內地,孩子更不用為上大學發愁。
三、可以更好地融入整個世界。
香港是國際港,在香港能夠無障礙地和全世界接觸,自不必說香港人的護照,可以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地區都免簽證。更是多少人向往的。
四、到香港生育的,有相當一部分是不符合大陸生育政策。
1、超生的孩子。二胎甚至多胎,如果選擇香港生產,不會有被強迫流產的危險,在香港生仔不受限制,生孩子也不占用內地準生指標,部分人認為內地人在香港生孩子不算超生。
2、沒有結婚證等非婚出生的孩子。
五、香港生子的法律問題
1、到香港生孩子不違背香港法律規定,即使到香港出生是為了取得居住權,也能夠得到法律支持。2001年,,判決內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莊豐源擁有居港權,已經使非港居民在香港生孩子以獲得居住權合法。
2、赴港生仔是否違背了我國的計劃生育國策有待明確。
我國在2002年9月1日開始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超生必須要承擔法律后果,承擔超生帶來的撫養費。但是在香港出生孩子如何確定呢?所生孩子不占用大陸生育指標,是不是超生由有待明確。因沒有權威機構作出解釋,所以各地眾說紛紜。但大家可以這樣分析,既然孩子是香港籍,在國內享受外國人待遇,不去國內報戶口,父母就好像幫別人帶領了個外國孩子。這種情況,從法律意思上說,不能算是超生,更沒有依據去罰款。由于中國的很多地方,特別是偏遠地區,執法標準不統一,所以才出現了這個問題的不明確性,但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大多數地區計劃生育部門不會去干預這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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